亳州市高新区宝龙住宅 10#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25-4-2 17:33:42点击:
亳州市高新区宝龙住宅 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亳州市高新区宝龙住宅 10#地块位于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与曹霸路交口西南角,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拟规划用作居住用地(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的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 年 2 月,亳州聚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概况
亳州市高新区宝龙住宅 10#地块占地面积 18884.4 m2,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5.799959°,北纬 33.830542°。东临曹霸路,南、西临凤尾沟,北临杜仲路。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2021 年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地块出让给亳州聚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住宅小区。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该地块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2、污染识别
通过查询地块历史影像和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社区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走访获得的信息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汤庄村民住宅及农用地;未存在过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从未储存过有害物质、未堆放过固体废弃物等。通过现场踏勘,地块现状为项目施工工地。通过对建设单位访谈得知,该地块在入场施工前为荒地,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使用、倾倒迹象;未发现管线、污水水沟、槽罐的存在痕迹;未见有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迹象;未见土壤颜色异常。本次调查地块周边现状主要为居民住宅小区,周边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
3、主要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同时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能够满足第一类建设用地要求。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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